为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博山人大以专项工作评议为抓手,积极督促被评议的区自然资源局直面不动产登记问题短板,实现公证法律服务与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有效衔接。
区自然资源局在全市率先探索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法律服务,为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把脉开方”。创新开展以公证书的形式为不动产登记提供事权管理依据参考,以突破继承登记事项审核工作存在的短板。博山区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业务时,无需再支付公证费用,有关费用由政府支付。并且公证处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用“联系单”实行“部门沟通”,代替了办证群众在两个窗口之间来回奔波。申请人在公证处提交材料,公证书出具后由公证处直接转交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人不用在两个窗口来回跑,实现了部门数据流转代替群众跑腿。
评议是形式,实效是目的。通过公证法律服务与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成功衔接,有效防范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风险,既解决了公证前置登记审查取消后的法制空白,又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让广大市民真真切切地感受和得到了人大工作评议所带来的实效。(文/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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