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5方面司法服务措施,依法服务和保障辖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畅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优化升级诉讼服务。针对涉农诉讼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贫困群众的救助力度,积极协调法律援助机构为确有需要的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依法审理涉农案件,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土地、金融、环资案件审判机制,严惩涉农的黑恶、职务犯罪,依法保护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切实推进“生态宜居乡村”“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构建基层司法便民网络。完善人民法庭窗口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就近就地化解纠纷的职能作用。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低成本地解决纠纷。
深化乡村普法工作,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加强流动法庭建设,定期到辖区乡村开展巡回调解、巡回审理、巡回宣判,实现巡回审判常态化、全覆盖。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赶场”活动,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完善乡村纠纷多元化解,构建现代乡村治理新格局。进一步整合基层社会管理组织资源,积极构建“村——乡镇——派出法庭——院机关”四级乡村诉调对接网络,统筹发挥自治、法治、德治功能,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加强涉农纠纷司法大数据分析,对涉农案件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调研,及时通过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等形式为乡村振兴积极建言献策,提升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责任编辑:达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