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之声讯(周建设 曹丽)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近日,甘肃省岷县各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结合“除隐患、防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多措并举,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认真做好辖区农用车货车载人客车超员、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各乡镇按照“一村一牌”要求,在每个行政村交通要道设置酒驾醉驾、农用车违法载人,客车超员举报奖励宣传牌,使农用车违法载人、酒驾举报奖励办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鼓励群众举报,形成强大震慑,有效杜绝农用车违法载人及酒驾现象发生。进一步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截至目前,全县增设“酒驾醉驾、农用车违法载人、客车超员”举报奖励宣传牌335块。隐患治理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中。
定西市农用车货车载人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奖励标准
举报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客车面包车超员的,每违载或超员1人奖励100元,多人多奖。如违载5人,则奖500元。
第二条 举报规定
(一)公民举报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客车面包车超员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所提供的视频、图片、文字应当清晰、准确反映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牌、驾驶人、违法事实等信息特征。
(二)举报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或者举报人拍摄的交通违法视频、图片、文字不清晰,无法确定违法车辆和驾驶人的,不予奖励。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立即组织警力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处理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举报人。
(四)严禁举报人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向违法行为人进行敲诈勒索,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违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五)公安机关要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不得对外泄露。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六)严禁借有奖举报手段骗领奖金,对弄虚作假、骗取奖金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站的工作人员(含辅警)不在奖励之列。
第三条 举报方式
(一)通过拨打所在县区公安局110接警电话举报。
(二)通过向公安机关提供手机、车载行车记录仪等拍摄的视频资料举报。
(三)通过书面、信件等方式举报。
第四条 处警程序
所在县区公安局110接警指挥中心接到举报后,立即指令属地交警部门出警查处,交警部门在出警的同时,可视情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乡镇“两站一室”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先行制止。
第五条 奖励方式
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县区交警大队依法处理后,每月填写《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审批表》,连同案卷一并上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核实后,在2个工作日内,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付奖金。根据举报人意愿,可通过银行、微信转账或者到约定地点领取等方式兑现奖金。
本办法由定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