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之声讯(周建设 张宝尹)2021年3月11日,甘肃省陇西县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来所报称,自家的一辆自行车放在“宏福家园”小区院子找不见了,请求文峰派出所帮忙寻找。
文峰派出所民警接到此求助之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取小区监控视频,发现该居民的自行车被年龄大约十二三岁的两个学生骑走了,民警根据监控视频中该学生的体貌特征,在周边学校展开寻找,经查,该两名学生为曲某某(男,12岁,户籍:甘肃省陇西县文峰镇彭家山村)和雷某某(男,13岁,户籍:甘肃省陇西县通渭县榜罗镇),系崇文中学七年级在校学生。民警随即联系其家长曲某和雷某前来,之后询问该两名学生,为什么要骑别人的自行车和自行车现在在何处,这两学生称“当时只是为了玩耍,将自行车骑走,玩耍之后随手将自行车停放在了玩耍的小区”,后来民警通过学生提供的地址将自行车找到,失主确认是自己丢失的自行车将其领会,同时失主鉴于是学生为了玩耍,自行车已找到,不要求对其处理。同时失主对其民警帮助找回丢失的财物表示感谢。
最后民警对其两个学生进行了口头的批评教育,同时要求该两名学生家长曲某和雷某今后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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