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6月8日电(记者周欢)近日,《江西省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将自6月18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实行零基预算管理。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文化产业链优化升级、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文化推介平台建设、文化产业人才培养以及提振文化消费等领域。
《人民日报》(2026年06月09日第12版)
(责任编辑: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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