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南樊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南樊镇沸泉村第三居民组有人在家里私烧木炭,产生的烟味刺鼻,给村民生活造成影响,请求公安局查处。
接到线索后,南樊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沸泉村,联合镇政府和村委干部一同对第三居民组居住区域进行走访排查,发现村民陈某私自烧制木炭。经了解:陈某整理其家年久失修并倒塌的两间老房子时,存留有一些木料,利用自家院里废弃多年的小土窑,将木料烧制成木炭以备自家使用。
了解情况后,南樊派出所民警联合乡镇执法队工作人员向陈某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陈某家烧炭的私窑进行取缔。同时向陈某及身边群众普及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提升大家的环保意识,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共同守护我们的蓝天白云。(樊军 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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