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相聚,把酒言欢,悠闲惬意。然而却有朋友见利忘义,偷走好友手机,甚至不惜上演“贼喊捉贼”的戏码。近日,受害人赵某在朋友杨某的陪同下,来到绛县公安局古绛派出所报警称,其手机丢失,请求民警帮助找回。
接警后,民警详细询问了解受害人手机具体丢失的时间、地点及其随同人员,进而展开细致调查。经过民警的认真摸排、缜密分析、证据收集,发现其朋友杨某为盗窃手机嫌疑人,民警随即将杨某抓获归案,同时追回被盗手机。
经查,受害人赵某与杨某等人一起吃饭,杨某在送赵某回家期间,因日常开销很大,一时心生贪念,趁机将受害人赵某手机偷走,并于次日将该手机卖掉。受害人醒酒后询问其手机一事时,杨某称其也醉酒记不起来,愿陪同受害人一起报警。
目前,绛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樊军 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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