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网络安全管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水平,9月18日至9月20日,新绛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深入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中,民警主要通过现场交流、查阅资料、技术检测等方式,对各企事业单位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措施、重点网站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风险防范、邮箱管理、机房设施环境及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共发现2家企事业单位仍未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未采取网络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2家单位予以行政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网络运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落实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提升了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筑牢了网络安全防线。(樊军,薛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