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旅馆行业管理工作,推进旅馆业规范经营,做好旅客“四实”登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规定的“五必须”要求,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在旅馆业内被侵害案件的发生,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8月30日,夏县公安局组织召开旅馆业治安管理暨未成年人保护培训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立波,治安大队、辖区派出所负责人及全县旅馆行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全市旅馆业违反未成年人住宿“五必须”规定的典型案例;瑶池宫、新兴大酒店、贰柒酒店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会议总结并通报全县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的要求,对旅馆经营者进行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并对今后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会上,各旅馆业主与辖区派出所签订了旅馆业治安管理责任书及保证书,陈立波与各派出所所长签订了夏县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责任书,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各旅馆负责人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二是严格落实实名登记,熟知未成年入住“五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入住人员登记和完成信息上传工作,坚决杜绝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或者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现象以及不履行未成年人“五必须”等违规违法行为;三是严防案事件发生,各旅馆业主要时刻保持警惕,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会议强调,一是要切实提高站位,明确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各旅馆业经营者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旅馆业管理工作和落实好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工作制度;二是要强化培训教育,坚决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主体责任。治安大队、辖区派出所要经常性对辖区内旅馆经营单位进行培训,确保旅馆经营者及内部工作人员熟悉知晓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及旅馆业治安管控平台实名登记系统的使用等;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追责,严查严打旅馆业涉及的未成年人案事件,同时加强旅馆业治安检查监督,严格要求辖区旅馆遵守履行“五必须”规定,严防死守侵犯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樊军,陈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