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芮城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8月22日,东垆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行政拘留1人,有效净化了辖区治安环境。
7月31日,东垆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周某报警称:自己被他人打了,请求出警处理。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展开调查并固定证据。经查:肖某与其姑父周某在工头刘某承包的工地干活。施工中,房主薛某见肖某干活慢慢腾腾,就上前斥责了几句。其姑父周某见薛某指责其侄子,便与薛某进行理论,两人随即发生口角。房主薛某用拳头对周某面部打了一拳,致使周某轻微伤。经询问,薛某对其殴打周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芮城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薛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芮城公安提醒:千万不要打架,打架不仅会伤害别人,还会伤害到自己,严重情况下还要判刑。任何情况下,暴力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希望大家遇到争执冲突,要冷静处理,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对他人动“武”,最终只会付出惨痛的代价。(樊军,王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