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府谷县黄河一桥检查点工作人员在对入境车辆驾驶人做核酸检测时,一辆蒙L牌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带着满身酒气摇摇晃晃走过来做核酸检测,检测站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移交城区交警。
陕西省府谷县城区交警对潘某某检测,结果为220.1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询问得知,潘某某与朋友在山西省保德县聚餐饮酒,喝了二十四罐易拉罐装啤酒。次日5时,潘某某觉得时间还早,交警还没有上班,他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从山西省保德县到府谷县,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惩处。民警在调查中发现,潘某某在2015年因无证驾驶被处罚,一直未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潘某某因无证驾驶被交警依法处罚。同时,潘某某还因涉嫌危险驾驶,该案现已移交陕西省府谷县检察院作进一步处理。(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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