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11点40分,横山区林业工作站接市公安局横山分局110指挥中心电话,在横山区波罗镇樊家河村有村民报案,称今早6点30分左右,自家鸡窝有鸟类飞入,捕杀家鸡一只,望前来处理。
横山区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立即赶赴该村,发现“肇事者”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长耳鸮(俗称猫头鹰),经工作人员检查,该猫头鹰生命体征良好,符合放飞条件,在与报案人员交接后,带到合适地点放归自然。
(责任编辑:付娟)
8月17日上午11点40分,横山区林业工作站接市公安局横山分局110指挥中心电话,在横山区波罗镇樊家河村有村民报案,称今早6点30分左右,自家鸡窝有鸟类飞入,捕杀家鸡一只,望前来处理。
横山区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立即赶赴该村,发现“肇事者”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长耳鸮(俗称猫头鹰),经工作人员检查,该猫头鹰生命体征良好,符合放飞条件,在与报案人员交接后,带到合适地点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