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定边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定边街道办联合执法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在我县部分经营性自建房内,检查组详细检查了灭火器、烟雾报警设备、天然气设备、安全通道、应急灯、消防栓等安全设施。针对自建房地下室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办公,要求经营者停止经营活动及使用,并限期整改。
在我县部分生产、经营、居住一体的“三合一”场所,检查组对货物堆放不符合消防规范、违章用火用电、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进行了排查。检查组要求,有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必须在整改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未能整改合格的,将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定边街道办联合执法组等执法部门进行查封,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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