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自干部作风集中整顿以来,榆阳区从实际出发,集中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从群众“急难愁盼”具体小事入手,循序渐进,严管严治,深入推进各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提升群幸福指数。
近日,区纪委监委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关于对全区提升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三年整治行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全区物业服务管理领域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有效推动全区物业服务行业乱象整治。
据了解,目前,榆阳区现有已入住的住宅小区625个,建筑面积2320多万平方米,业主16.7万多户,预计未来两年内建成住宅小区将会达到660多个。全区住宅小区体量大、问题多,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不强,业主和业委会作用发挥不充分,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等问题比较突出。
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改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2021年6月,榆阳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着力解决物业服务搞垄断、不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乱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同时,区政府也出台了《榆阳区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的物业服务行业整治工作专班,区住建、发改和科技、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消防救援、乡镇街道等八部门综合发力,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物业服务搞垄断、违规收取高昂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不作为、挪用或违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14类物业服务问题。
通过两轮专项整治,各相关部门共计排查物业住宅小区200多个,排查出问题1230多条,督促整改1200多条。召开物业企业集中提醒约谈会15次,开展了消防安全、电瓶车违规充电、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各街道、社区和物业企业每周自查、按月建立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成为常态化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良好物业管理氛围逐步形成。
按照全区物业行业领域整治步骤安排,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全区物业服务行业集中检查整改阶段,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监察监督,盯紧行业整治目标任务,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此次集中整治重点包括以下14种物业问题:
1、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未经批准采用协议方式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过期、签订不合理的无限期服务合同;
3、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项目;
4、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中止物业服务,或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中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服务项目;
5、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等相关信息;
6、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电梯、消防、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义务;
7、超出合同约定或政府指导价标准收取费用,或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8、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
9、擅自处置物业管理用房或占用共用部位和设施;
10、物业或业主私自改变房屋、车库用途,影响其他业主利益;
11、违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虛报、挪用、骗取、侵占维修资金,未按规定公示维修资金使用账目;
12、未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招用符合条件的保安人员,致使小区秩序混乱、公共安全无保障:
13、未履行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宣传、演练、日常管理义务;
14、业主委员会成立率低、运行不规范,或擅自违背全体业主意愿作出重大决策,或涉嫌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