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好金融服务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账户监管,2月18日,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与府谷农商银行签订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资金账户监管战略合作协议,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副局长贾艳军、府谷农商银行行长王智君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按照《中共府谷县委办公室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要求,府谷县教体局将全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移交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监管,下一步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将从两个方面做好监管工作。
一是与府谷农商银行、培训机构建立预收费三方监管账号,全面规范培训机构收费行为和预收费行为,切实保障学员和家长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的监管,确保培训育人质量。(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