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榆阳区:当好“店小二” 释放伙场(庭院)经济新动能
2023年12月19日   11:00 | 来源:榆阳宣传

  “现在国家大力支持农村发展庭院经济,大家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闲散空地种植经济作物、养殖牛羊增加收入。最近听说在榆阳区林业局就可以办理发展庭院经济的林业用地审批手续,大大缩短办理了时间,我也赶紧准备申请材料过来办理,扩大我的庭院种养殖规模。材料已经提交上去了,就等着工作人员到村里现场查验。”近日,来榆阳区林业局办理发展伙场(庭院)经济林业用地审批手续的村民米海洋期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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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海洋口中所说的发展伙场(庭院)经济林业用地审批手续,正是榆阳区历时一年多,经过多方协调,陕西省林业局资源处专家多次来榆阳区南部山区和北部风沙草滩地区调研、座谈,反复论证后,经省林业厅批准,由榆阳区林业局直接审批的使用林地手续。这是全省第一家,也是榆阳区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又一项重大突破,榆阳区林业局也因此成为全省唯一享有该项权力的县区级审批单位。


  根据陕西省林业局《关于榆阳区试点示范发展伙场(庭院)经济使用林地的意见》(陕林资字[2023]382号)文件精神,榆阳区被成功列为发展伙场(庭院)经济使用林地的试点示范区。榆阳区村民发展伙场(庭院)经济过程中,涉及使用林地的,参照宅基地使用林地许可委托,由榆阳区林业主管部门办理。


  “由于榆阳区处于国家生态防护林带的中心位置,区内林草资源覆盖全境,林地使用的总体容量限制及上报周期较长,村民发展伙场(庭院)经济一直是瓶颈问题,很难逾越。”榆阳区林业局工作人员说。


  今年以来,为发展农村经济,鼓励村民利用房前屋后闲散土地发展伙场(庭院)经济,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榆阳区林业局以陕西省营商环境突破年为契机,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导向,以发展伙场(庭院)经济、提高农⺠经济收入为突破口,多次实地调研、邀请专家论证、制定可行方案,积极赴省到市多方协调,最终在陕西省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由榆阳区人民政府通过了《榆阳区发展伙场(庭院)经济使用林草地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开展能有效解决群众发展伙场(庭院)经济瓶颈问题,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助推全区乡村经济发展。


  “现在群众在发展伙场(庭院)经济时,涉及面积较小的项目林地手续在区级林业部门即可办理,不需要再上报省市林草部门,大大简化了林业手续的办理过程,办理周期缩短了一半以上。”榆阳区林业局局长秦刚说。


  榆阳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创新工作举措,优化审批办事程序。按照实现“一户一宅”的原则,审批伙场(庭院)用地,使用的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农⺠利益不受损,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生态保护。“榆阳区北部草滩区村民的伙场面积可达3亩,南部山区村民的庭院面积可达1.5亩,林业手续办理的简化可以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发展伙场(庭院)经济的积极性,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榆阳区林业局副局长吴海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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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榆阳区将审批过程中不合理设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减轻负担。同时,该区将树木采伐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办,为全区重点项目审批开启绿色快速通道。


  据悉,今年榆阳区林业系统完善行政权力清单244项,全面实现林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效率化。今年审核上报省市使用林地项目235个,批复129个,陕西省林业局委托审批宅基地10批1987户。同时,充分发挥“店小二”精神,主动服务项目和企业,为企业出谋划策,提供跟踪服务和政策指导,引导企业村民规范使用林地,帮助完成用林手续办理,促进项目顺利开工。截至目前,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298宗,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真正把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做细做实,推动榆阳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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