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民发〔2022〕97号),授予榆林高新医院(榆林市榆阳区老年护理院)“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榆林市榆阳区老年护理院于2016年经榆阳区民政局批准,依托榆林高新医院成立,是一所集医、养、康、护、学为一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开设床位700张,现有职工710人,其中养老护理型床位300张,养老护理员310名。护理院曾于2016年荣获“全国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2018年荣获“陕西省‘微孝百分’机构”;2019年荣获“第二届中国优秀扶贫案例”“陕西省第三届‘敬老文明号’”“陕西省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试点机构”;2020年荣获“陕西省五星级养老机构”“陕西省第二批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榆林市孝亲敬老先进单位”;2021荣获“国家级标准化服务业试点单位”、养老护理团队荣获“榆林好人楷模”称号。

下一步,护理院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准确把握新时代对养老服务的新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在“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日间照料和智慧居家养老护理三大方面提质增效,推动榆林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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