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织密疫情防控“安全网”,府谷县严格按照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榆林市联防联控办通告相关要求,果断处置、以快制快,争分夺秒开展流调溯源、密接追踪管控、区域核酸检测等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有序开展核酸检测
根据榆林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府谷县统筹调配安排,开展划定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根据辖区人口数量合理安排核酸采样点,采样现场设置1米线间隔标识、拉开警戒线……确保核酸检测工作高效迅速开展。8月17日至23日,府谷县已完成6轮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24日样本正在检测中。
府谷县定于25-27日连续三天在划定区域内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调整核酸检测策略。
相关人员主动报备
府谷县及时发布病例活动轨迹和风险地区分布等信息,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与阳性病例轨迹有交集等人员,要积极向单位、社区及酒店主动报备,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县凡8月16日以来有神木主城区滞留史的所有人员立即居家健康监测,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每天完成核酸检测一次;有神木市其他区域滞留史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并每天完成核酸检测一次。如有异常,立即报县联防办。
拒不参加核酸检测属于违法行为
《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每个公民都应当依法如实报告旅行史、居住史、体温检测、症状等情况,履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法定义务,自觉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