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关于初筛阳性人员行程轨迹的通告 第139号
2022年12月04日   16:12 | 来源:中国文信网

  日前,我区在核酸检测中发现4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将初筛阳性人员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1、孔某某


  11月30日


  2时21分左右,由山东到达山西榆次站(东阳),后经由低速前往交城晋阳焦化厂。


  10时20分左右,到达交城晋阳焦化厂,拉货之后回榆次。


  14时30分左右,到达榆次陈侃门楼附近,在车内休息,期间老板李某刚来送物品并交谈约10分钟。


  16时30分左右,在新盛加气站加气,之后前往山东。


  23时59分到达山东淄博新区站。


  12月1日


  3时到达山东青洲宇信钙业卸货,9时卸货完毕。


  10时47分从山东桓台北站出发。


  21时45分到达山西榆次站(东阳),在东清路口斜对面的废旧公交饭店吃饭(约10分钟)。


  23时02分左右,在太谷新盛加气站加气。


  12月2日


  2时左右经由低速到达交城站。


  3时左右到达交城晋阳焦化厂,装车后返回榆次。


  9时左右到达108国道陈侃门楼附近停放大车。


  11时30分左右驾私家车回榆次,12时左右到达经纬西华苑小区家中。


  14时30分左右到经纬二生活区便民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


  14时50分左右返回家中,之后未外出。


  12月3日


  居家未外出。


  2、何某某


  11月30日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晋中乡祥鼎印章刻制有限公司(地址华都公园里小区)上班。


  9:00左右,到华都公园里核酸采样点做核酸,后返回单位上班。


  11:30左右,下班途中在堡新街重庆小面店购买面条,随后回到电缆厂宿舍家中。


  14:15至17:00期间,在单位上班。


  17:30左右,下班途中在京东便利店(地址电缆厂宿舍小区门口东侧)购物。


  18:00左右,到天诚药房(安宁街二店)购买药品。


  22:00左右,接孩子回家,之后无外出。


  12月1日


  上午与前日上班行程相同。


  17:30左右,下班途中在步步高教育电子4S店(安宁店)(地址电缆厂宿舍小区东侧)取快递。


  22:00左右,接孩子回家,之后无外出。


  12月2日


  上午与前2日上班行程相同。


  14:15左右,到单位上班。


  15:00左右,到华都公园里小区核酸采样点采核酸。


  17:00左右,下班途中在泽榆生鲜熟食店(地址堡新街与新建路交叉口西80米)买肉。


  22:00左右,接孩子回家,之后无外出。


  12月3日


  全天未外出。


  3、张某某


  11月30日


  7:00左右,骑电动车到山西金龙油脂有限公司小店分公司上班。


  8:18左右,在单位唐久便利超市购物。


  12:00左右,单位食堂就餐。


  13:00左右,单位上班。


  19:00左右,下班骑电动车回到鸣谦村家中,后未外出。


  12月1日


  7:00左右,到伯特利食品有限公司手抓饼厂卸货。


  10:30左右,返回山西金龙油脂有限公司小店分公司上班。


  12:00左右,单位食堂就餐。


  13:00左右,单位上班。


  14:54左右,在单位唐久便利超市购物。


  17:06左右,在单位唐久便利超市购物。


  20:00左右,下班骑电动车回到家中,后未外出。


  12月2日


  7:00左右,骑电动车到山西金龙油脂有限公司小店分公司上班。


  7:30左右,上班途中在张庆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


  12:00左右,单位食堂就餐。


  13:00左右,单位上班。


  20:00左右,下班骑电动车回到家中,后未外出。


  12月3日


  13:00左右,集中隔离。


  4、周某某


  11月30日


  7:00左右,骑电动车到山西金龙油脂有限公司小店分公司上班。


  12:00左右,单位食堂就餐。


  13:00左右,单位上班。


  19:00左右,下班骑电动车回到鸣谦村家中,后未外出。


  12月1日


  7:00左右,到伯特利食品有限公司手抓饼厂卸货。


  10:30左右,返回山西金龙油脂有限公司小店分公司上班。


  12:00左右,单位食堂就餐。


  13:00左右,单位上班。


  19:00左右,下班骑电动车回到家中,后未外出。


  12月2日


  7:00左右,骑电动车到山西金龙油脂有限公司小店分公司上班。


  7:30左右,上班途中在张庆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


  12:00左右,单位食堂就餐。


  13:00左右,单位上班。


  20:00左右,下班骑电动车回到家中,后未外出。


  12月3日


  11:00左右,集中隔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提醒广大居民群众:


  1、结合以上行程轨迹,与上述初筛阳性人员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单位报告,暂停社会活动,积极配合区防控部门落实管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内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4、榆次区疫情防控办联系电话:0354-3368268、3368656。


榆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卫奎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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