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阳检察 开展公益诉讼 守护美好生活
2022年08月04日   10:04 | 来源:中国发布网


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隐形眼镜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王宇星 摄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昔阳县人民检察院把公益诉讼工作谋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聚焦群众根本利益,覆盖四大“等内”领域,深耕众多“等外”领域,向涉及危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文物保护、未成年人特殊群体保护等领域亮剑,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32件,立案173件,进入诉前程序173件。一项项专项行动,一起起典型案例,是公益诉讼检察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的生动映照,也为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注入了新活力。


  开展隐形眼镜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守护人民群众“眼睛上的安全”


  对于眼睛近视的患者而言,隐形眼镜既美观又方便,能让不少近视眼患者摘掉厚重的眼镜架,很受大众追捧。殊不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售卖隐形眼镜等产品的商家必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以售卖,如果消费者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很可能危及视力健康。为守护人民群众“眼睛上的安全”,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隐形眼镜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


  调查中,该院办案组发现昔阳县某眼镜店在不能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某品牌的软性亲水接触镜、隐形眼镜护理液,更没有建立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医疗器械进购台账及销售记录。该店的上述行为对不特定的消费者使用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威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损害不特定群体的利益,符合公益诉讼的立案条件。


  上述“无证销售隐形眼镜”的行为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建议相关机关依法处理。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该院向县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对无证销售行为进行查处,规范全县隐形眼镜市场经营。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相关执法部门处理情况,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此类违规销售美瞳的商家进行回访,现场核实商家整改成效,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持续强化食品领域专项监督

  筑牢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为保障食品市场安全,让消费者吃得更安心。该院持续开展食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经调查发现,经营者存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建立食品生产者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该类经营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该院将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作为重点对象,发现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假冒过期等侵权、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未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经营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认为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规范的经营行为从事食品药品等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昔阳县某行政机关作为昔阳县食品监管部门,负责昔阳县食品安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相关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到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县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针对上述情况,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工作人员部署整改。通过张贴安全经营须知等方式,广泛宣传违反《食品经营法》经营食品的危害和相关食品安全等知识。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食品安全问题,切实规范食品经营管理,为居民营造更安全的消费环境。目前,发现的相关线索已得到整改。


  该院将进一步推动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持续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这一底线,做实为民办实事这一民心工程。


  开展城市窨井盖监督专项行动

  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在开展“等外”领域探索中,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范围不断扩展进入公益诉讼的办案领域。窨井盖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虽小但是遍布各处,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近年来,多地出现窨井盖“吃人”的事件发生。


  为此,该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贯彻窨井盖相关指导意见,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通知》,针对城区窨井盖监管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部分供电、供水、燃气、通讯”等窨井盖存在破损、松动的情况;部分窨井与井盖存在不匹配、不稳定;施工中窨井盖周边未设立警示标志等情况。经全面排查发现昔阳县多路段窨井盖因施工、管理、养护不当等安全隐患问题给广大居民和车辆的出行带来安全威胁,社会公共利益存在被侵害的风险。该院督促涉及城市窨井盖管理职能的某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规范窨井盖管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法之名,捍卫公共利益,守护美好生活。昔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为抓手,努力提升案件质量,拓展案件范围,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新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勇于探索实践,破解瓶颈难题,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成色。(贾娜 吴云兰 陈月英)

(责任编辑:卫奎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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